本公司之董事會忠實執行業務及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並以高度自律及審慎之態度行使職權,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於2016年經董事會通過訂定「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由董事會成員及董事會議事單位以內部自評方式,進行當年度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五大面向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共有44項評估指標;另,本公司於2018年經董事會通過修訂績效評估辦法,明訂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除董事會績效評估外,本公司亦進行功能性委員會的績效自評作業(包括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2020年新設立之企業永續委員會),2016至2022年度本公司上述之績效評估結果皆為「超越標準」(自評分數90分以上),足以顯示本公司董事會運作成效卓越,2021年度評估結果已於2022年2月18日薪酬委員會報告及2022年3月8日董事會報告;2022年度評估結果預計在2023年第一季提報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
2020年度本公司委託安永企業管理諮詢服務(股)公司執行外部評估,團隊成員具備永續發展、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相關領域之專長,包括傅文芳、曾于哲、高旭宏及洪國森等人,該公司及團隊成員與本公司並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其專業能力及經驗亦符合外部績效評估之要求。本次委外評估方式包括審閱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相關資料、議題溝通設計、董事問卷填寫、董事訪談及鑑別問題,評估面向包括董事會架構與流程、董事會組成成員、法人與組織架構、角色與權責、行為與文化、董事培訓與發展、風險控制的監督、申報/揭露與績效的監督。
安永企業管理諮詢服務(股)公司於2021年1月出具評估報告提供本公司在董事會運作上的建議,評估結果及建議事項提報薪酬委員會及2021年3月24日董事會,本公司亦會將評估結果做為董事酬勞發放及提名續任之參考。本公司預計在2023年度再次進行外部評估作業。
2020年度外部績效評估報告說明本公司在董事會架構(Structure)、成員(People)及流程與資訊(Process and Information)三方面的綜合表現程度分別為「標竿」、「進階」及「標竿」。
建議事項主要有下列四點,本公司預計將針對各項建議,在適當時間評估改善方式:
本公司針對上述建議皆已擬定因應計畫,包括2020年11月已設立永續管理委員會,強化董事會架構,未來會繼續評估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之必要性;另於未來董事改選時,將審慎評估董事候選人名單,強化董事成員多元性;本公司亦已規畫非員工身分之董事參與公司重大營運會議,並積極邀請董事親自出席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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