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世紀於2020年11月12日成立董事會下「企業永續委員會」,積極履行董事會賦予之相關職權如下:
本公司設有「企業永續推行委員會」與3名專責「企業永續小組」成員,共同整合內部資源,達成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及加強企業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四大目標,並定期向「企業永續委員會」報告永續發展政策與專案落實情形。
委員會運作情形:
第二屆委員於2021年7月29日由董事會委任,三名委員具備符合該委員會所需之永續發展專業能力,包括公司治理運作、公益組織經營、員工權益照顧、企業風險管理、企業策略規劃等,並於同年10月21日召開第一次會議。
第二屆第二次會議於2022年4月21日召開,由本公司企業永續推行委員會召集人行政總部鄭澄宇總經理向三位委員報告本公司永續發展進程以及執行永續專案與績效,包含:強化風險管理與預警制度(含氣候變遷風險)、全面佈建循環經濟、推動低碳製程與綠色生產邁向淨零排放、全面溫室氣體排放盤查及查證、開發減緩氣候變遷與各類Eco-friendly(環保無毒)相關產品、精進人權政策、風險鑑別、教育訓練與盡職調查、打造疫情下的安心職場、發展永續金融商品等,所有會議議案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由企業永續委員會召集人李鍾熙獨立董事於5月10日董事會向全體出席董事報告。
委員名單 | 第二屆第一次會議 (2021.10.21) |
第二屆第二次會議 (2022.4.21) |
出席率(%) |
(召集人) 李鍾熙獨立董事 | V | V | 100% |
戴瑞明獨立董事 | V | V | 100% |
李光燾董事 | V | V | 100% |
資料更新時間: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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