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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永續委員會

遠東新世紀於2020年11月12日成立董事會下「企業永續委員會」,積極履行董事會賦予之相關職權如下: 

  1. 推動及強化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制度。
  2. 推動及發展企業永續發展相關事項。
  3. 督導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事項。

本公司設有「企業永續推行委員會」與3名專責「企業永續小組」成員,共同整合內部資源,達成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及加強企業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四大目標,並定期向「企業永續委員會」報告永續發展政策與專案落實情形。

委員會運作情形:

第二屆委員於2021年7月29日由董事會委任,三名委員具備符合該委員會所需之永續發展專業能力,包括公司治理運作、公益組織經營、員工權益照顧、企業風險管理、企業策略規劃等,並於同年10月21日召開第一次會議,2022年4月21日與10月14日分別召開第二次與第三次會議。

2023年共計召開兩次會議,分別於4月25日召開第二屆第四次會議以及10月24日召開第二屆第五次會議,由本公司企業永續推行委員會召集人行政總部鄭澄宇總經理向三位委員報告本公司永續發展進程以及執行永續專案與績效,包含:出版2022永續報告書(中、英文版本)、出版首本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報告、利害關係人與重大主題鑑別專案、實施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制訂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方案、推動內部碳定價、佈建多元再生能源、持續擴大綠色產品應用領域、推動永續金融商品、強化人權政策與人權盡職調查專案、提升資訊安全管理機制、參與勞動部職安署推動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發展計畫、執行環境教育課程、推動永續供應鏈專案、多元管道促進利害關係人溝通、與社會各界進行ESG議合活動、優化ESG資訊收集數位化平台專案等,所有會議議案均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由企業永續委員會召集人李鍾熙獨立董事於5月11日、11月10日董事會向全體出席董事報告。

委員名單 第二屆第一次會議
(2021.10.21)
第二屆第二次會議
(2022.4.21)
第二屆第三次會議
(2022.10.14)
第二屆第四次會議
(2023.4.25)
第二屆第五次會議
(2023.10.24)
出席率(%)
(召集人) 李鍾熙獨立董事 V V V V V 100%
戴瑞明獨立董事 V V V V V 100%
李光燾董事 V V V V V 100%

資料更新時間: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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